1.招標人與項目名稱
1.1招標人:水仙藥業(建甌)股份有限公司
1.2項目名稱:低溫脈沖真空干燥機采購
2. 目的
為提高中藥浸膏干燥效率,解決浸膏采用真空干燥過程中溢出烘盤、焦化碳化、成分降解的現象,計劃采購一臺脈沖真空干燥機。
在本URS中用戶僅提出基本的技術要求和設備的基本要求,并未涵蓋和限制賣方設備具有更高的設計與制造標準和更加完善的功能、更完善的配置和性能、更優異的部件和更高水平的控制系統。賣方應在滿足本URS的前提下提供能夠達到的更高標準和功能的高質量設備及其相關服務。賣方的設備應滿足中國有關設計、制造、安全、環保等規程、規范和強制性標準要求。如遇與買方所執行的標準發生矛盾時,應按較高標準執行(強制性標準除外)。
2.1 項目描述
功能:以熱水為熱源,在真空狀態下,使中藥濃縮浸膏干燥。具體如下:浸膏進料后根據自控指令開啟。直到工序完成后,最終停止運行,等待新的干燥任務。
3. 項目標準
符合GMP法規要求
脈沖真空干燥機技術要求(具體內容與技術聯系人索取)
4.1 生產能力及干燥工藝:包含但不限于此
4.2 設備綜述與性能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此
4.3 設備加工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此
4.4管路閥門傳感器系統:包含但不限于此
4.5動力系統:包含但不限于此
4.6控制系統:包含但不限于此
4.7電氣控制:包含但不限于此
4.8安全防護:包含但不限于此
4.9安裝位置及環境區域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此
4.10 其它:包含但不限于此
4.11可提供公共介質:包含但不限于此
4.12備品備件:包含但不限于此
4.13包裝運輸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此
4.14設備開箱、安裝及驗收:包含但不限于此
4.15質量保證、售后及培訓服務:包含但不限于此
4.16文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此
4.17其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此
5.交貨期和交貨地點:
5.1項目工期:合同生效后60天內設備交貨,安裝15天內完成。
5.2交貨地點:福建省建甌市吉苑路11號水仙藥業(建甌)股份有限公司。
6.驗收方式:根據URS中的內容進行驗收.
7.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預付合同總價30%,在投標方現場初步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再付合同總價30%后發貨。全套設備到招標方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并收到13%全額增值稅專票后10個工作日內再付合同總價30%。余10%作為質保金,余款在招標方驗收合格后一年后付清